根据上海法院的司法实践及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离婚财产分割需遵循以下规则和流程,结合财产调查取证要点整理如下:
协议优先原则
夫妻可协商分割方案,协商一致后法院予以确认。
均等分割原则
无特别约定时,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。
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
若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女方经济弱势,可适当多分。
无过错方多分
若一方存在重婚、转移财产等过错,可少分或不分财产。
调查类型 | 具体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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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存款 | 复印对方存折/银行卡,或通过银行柜台查询(需对方账户信息) |
房产信息 | 携带身份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|
车辆/股票 | 通过交管部门或证券公司查询 |
申请条件
对方隐瞒财产或自行调查困难。
申请流程
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调查目的及财产线索。
法院审核后开具调查令或直接调取证据。
起诉与财产申报
提交起诉状(含财产清单)、身份证、结婚证等材料。
法院要求双方申报全部财产,未如实申报可能少分财产。
举证与质证
提供银行流水、房产证等证据,法院组织双方质证。
判决与执行
法院根据证据分配财产,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。
隐藏财产的后果
若一方转移、隐匿财产,法院可推定其存在恶意并少分财产。
分割时效
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隐瞒,可在3年内起诉;诉讼离婚漏分财产,2年内可起诉。
债务处理
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,个人债务由举债方承担。
房产分割: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。
股权分割:按出资比例或协商处理,需评估股权价值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财产申报模板或诉讼费用标准,可参考中的具体说明。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取证,以提高效率和成功率。